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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第四节 直升机停机坪

2024-12-05 00:51 来源:灿爱网 点击:

第四节 直升机停机坪

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,人员疏散及消防救援难度大,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,可为消防救援提供条件。

一、直升机停机坪设置范围

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²的公共建筑,宜在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。

二、直升机停机坪设置要求

(一)起降区

⑴、起降区的面积大小。当采用圆形与方形平面的停机坪时,其直径或边长尺寸应等于直升机机翼直径的1.5倍;当采用矩形平面时,其短边尺寸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的长度。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,距离设备机房、电梯机房、水箱间、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。⑵、起降区场地的耐压强度。通常按所承受集中荷载不大于直升机总重的75%考虑。⑶、起降区的标志。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,并应设置应急照明。停机坪起降区常用符号“H”表示,所用色彩为白色,也可采用黄色,在浅色地面上时可加上黑色边框,使之醒目。

(二)设置待救区与出口

设置待救区,以容纳疏散到屋顶停机坪的避难人员。停机坪待救区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,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.90m,其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。

(三)夜间照明

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,并应设置应急照明。

(四)设置灭火设备

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。

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。